历年真题免费领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6-01-22 09:32   责任编辑:admin
为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全力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昌都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补招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限男性报名。补招1名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性别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开、平等竞争、选拔人才、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本次招聘实行“考核积分制”,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聘用。
二、招录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的;
4.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
7.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退出人员;
2.退役军人;
3.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未通过体格检查的(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2.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被吊销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证书的;
6.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7.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8.从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一)现场报名。2026年1月20日9时至22日8时,报名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昌都市丁青县琼布大道(丁青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具体为:
1.《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并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及签字捺手印扫描件;(附件1)
2.个人简历;
3.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6.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学位(本科)在线认证报告复印件。注:学历学籍可在学信网上认证、学位在中国学位网上认证;
7.军队和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携带退役、退出证件原件(有立功受奖情况的需携带证明性材料);
8.无既往病史承诺书、不信仰宗教承诺书;现场报名时均需审核上述资料原件,一并提交复印件。
(二)体能测试。统一组织体能测试,测试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男性体能测试共考4个科目,分别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跑;女性体能测试共考4个科目,分别为600米跑、4x10折返跑、跳绳、立定跳远。
参加测试的受测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考核。在参加测试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人员,不得参加测试,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情况由本人承担后果。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对本人或他人的测试结果有异议的,现场进行申诉,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测试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笔试。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逻辑、文字功底等方面能力,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采取闭卷形式考核,笔试成绩满分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面试人数按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政府专职消防文员面试人员为笔试成绩前5名人员,如果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低于既定人数,符合得分标准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临场应变和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综合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根据报考岗位按照最终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五)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内容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因体检不合格导致名额空缺,按照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六)政审。以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为据(由应聘者自行提供)。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七)报到。拟聘用人员统一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到后统一参加入职培训。
四、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1.公示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拟聘用人员中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不能招聘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补录。
(二)岗前培训。1.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丁青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90天);2.岗前培训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自愿退出消防救援队伍情况予以辞退;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训练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为期1年正式合同。
五、薪酬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和补贴,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薪资按各县区工资标准及不同岗位设定,实际以用工单位为准。入职培训时间为三个月,入职培训期间发放80%工资。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本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本次招聘体能测试占30%、笔试占20%、计算机操作占10%、面试占40%。
(三)本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四)以上“公告”内容,由丁青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通告。咨询电话:15348951420 ,举报投诉电话:08954926021。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丁青县消防救援大队
丁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9日